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和照顾政策,体现了国家对特定群体的关心和支持。为确保政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省教育考试院将免试及照顾类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可通过公布的举报电话反映。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此次公示的名单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免试生17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免试生14人、陕西省“振兴计划”免试生(含“三支一扶”)17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免试生6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免试生6人。
此外,还包括退役军人免试生3607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照顾考生6人、一级运动员照顾考生1人、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照顾考生2人。
| 类别 | 人数 |
|---|---|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免试生 | 17人 |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免试生 | 14人 |
| 陕西省“振兴计划”免试生(含“三支一扶”) | 17人 |
|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免试生 | 6人 |
| 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 6人 |
| 退役军人免试生 | 3607人 |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照顾考生 | 6人 |
| 一级运动员照顾考生 | 1人 |
| 立功人员照顾考生 | 2人 |
根据《2026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者,优秀运动员,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在总分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符合条件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立功人员、归侨及其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及配偶,以及年满25周岁的考生等,可增加20分投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同一考生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照顾分数不累计,按分值较大的一项执行。
公示期间,考生和社会公众如发现名单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举报电话反映。对弄虚作假被举报查实的,将取消当年考试及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对享受免试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而言,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配合资格审核。不要轻信所谓“代办免试”“内部操作”等说法,避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