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8:00开始,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免试生无需打印准考证。因报考资格存疑限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应按系统提示于10月15日17:00前联系报名市(区)进行复核,逾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后须认真核对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等信息。如信息有误,须在10月16日12时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选定的报名点更正,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务必于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行入场安检和身份验证。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上的照片、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入场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代考者入刑。
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携带的须服从考点统一管理。考生只能携带必备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入场的,无论是否使用,一律按作弊处理。
建议考生考试当天尽量不携带手机、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耳环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乘车路线,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15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等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成人高考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条款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